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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技术文件编制参考标准和裁判员推荐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人力资源职业培训人才库发布时间:2020/9/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行业组织人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57号),为指导各参赛代表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简称第一届全国技能大赛)选手选拔和裁判员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一届全国技能大赛技术文件编制参考标准

  世赛选拔项目将以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各项目竞赛技术文件及世界技能组织新项目提案为参考编制技术文件。国赛精选项目将依托现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工及以上),适当借鉴吸收世界技能大赛内容编制技术文件。

  各参赛代表队可参考《第一届全国技能大赛世赛选拔项目技术文件编制参考标准表》(附件1)和《第一届全国技能大赛国赛精选项目与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对应表》(附件2)开展选拔,第一届全国技能大赛各项目比赛将正式公布技术文件,并按竞赛技术规则实施。

  二、第一届全国技能大赛裁判员推荐工作

  (一)第一届全国技能大赛世赛选拔项目与国赛精选项目裁判员分别推荐,人员不重复、不交叉。国赛精选项目中的时装技术、烘焙、社会体育指导(健身)3个项目将采取第三方裁判组方式,各参赛代表队不再推荐该项目裁判员。

  (二)各参赛代表队每个参赛项目(前述采用第三方裁判组方式的3个项目除外)限推荐1名裁判员。所推荐的裁判员应符合《第一届全国技能大赛裁判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附件3)。同时,世赛选拔项目裁判员有省级选拔赛经验的优先,部分国赛精选项目裁判员还需满足该项目的具体要求(附件4)。

  (三)各参赛代表队请于2020年9月15日前,通过国家职业技能竞赛信息管理系统完成裁判员的推荐注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各参赛代表队要从严把关,严格按照条件推荐优秀专业技术骨干作为裁判员人选。凡不符合推荐条件要求的或所提供的信息不真实的,大赛期间将不安排从事裁判工作。同时,各参赛代表队要对所推荐的裁判员提出明确的工作纪律要求,确保公平公正,并与其所在工作单位做好沟通协调,确保在时间、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大赛组委会技术组将组织裁判员培训并对技术文件进行讨论。

  三、联系方式

  (一)组委会技术工作组

  1.世赛选拔项目

  联 系 人:张文强、李克

  联系电话:(010)84661078、84661077

  2.国赛精选项目

  联 系 人:夏静明、宋晨曦

  联系电话:(010)84661074、84661073

  (二)执委会

  联 系 人:杨樱、邢诗丹

  联系电话:(020)83389419

  附件:1.第一届全国技能大赛世赛选拔项目技术文件编制参考标准表

  2.第一届全国技能大赛国赛精选项目与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对应表

  3.第一届全国技能大赛裁判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4.第一届全国技能大赛部分国赛精选项目裁判员具体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代章)

  2020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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